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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手续办理须知

信息来源: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网页版 发布日期: 2018-06-26浏览次数:

一、毕业生报到

毕业生要按照报到证上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单位报到。

二、毕业生档案查询

毕业生档案通过EMS寄发,请同学们报到后务必到档案接收单位查看自己的档案是否到达!有效查询期半年。学校会在档案寄出后(约七月中上旬),将每位毕业生的档案邮寄EMS编号挂在研究生处网站(http://yjs.qfnu.edu.cn/),大家可以登录查询。

1.考取博士的同学档案按调档函要求发送相关院校,入学后要及时到就读学校的相关部门查询;

2.签订就业协议的:按照就业协议书上档案地址查询;

3.派回生源地的:派遣到地市教育局,到相应的地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查询;

4.定向生回原单位的:按照定向单位派遣,可到定向单位或上级档案主管部门查询。

三、调整手续

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①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②毕业生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与省外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到省教育厅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四、改派手续

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其中,考录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应当提供有关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

报到证改派有效期为两年。

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山东生源的到户籍地市级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非山东生源的到山东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教育局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再到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省外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到山东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

五、报到证遗失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毕业生须持刊登遗失声明的市级以上报纸、就业报到证副本(在本人档案里)、毕业证、身份证、学校出具的报到证遗失证明(学校就业信息网常用下载里,下载填好打印后到学校就业办盖章)到山东省教育厅办理补办手续。

六、毕业生放弃升学申请补发报到证手续

毕业生在就业方案中列为升学的,不签发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因特殊情况放弃升学的,应当向毕业学校提出补发报到证申请,由学校核实情况后形成正式文件,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毕业生在升学当年91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写清楚学号、姓名、性别、专业、生源地、联系方式)的,连同录取通知书原件于当年820日前送到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统一到省厅办理;

2)毕业生在升学一年以内提交书面申请(写清楚学号、姓名、性别、专业、生源地、联系方式)的,连同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取消该生学籍的证明送到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统一到省厅办理;

3)毕业生在毕业升学一年以上的,不再受理补发就业报到证。

七、毕业生放弃就业申请升学手续

离校前因未确定升学录取结果而将就业方案列为就业,且已经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在确定已经录取后选择放弃就业,须将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并用铅笔在上面注明学号、录取学校,于820日前交回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由学校统一到省厅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八、说明:

1.研究生毕业手续办理网址: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gxjy.sdei.edu.cn/)。

2.山东省教育厅就业手续办理的地点:山东省历下区文化西路29号教育厅一楼办事窗口。